谭咏麟演唱会情凭谁来?
1984年,谭咏麟世界巡回演唱会 ,在台北场的倒数第二天晚上,台湾某知名电台突然在节目里公布了一份“黑材料”,声称有消费者反映购买谭咏麟的唱片和票券时有被欺诈的情形,并且列举了好几条罪状,包括“虚报年龄”、“伪造身份”、“骗取信用”等等。 这则“新闻”在当时可谓是轰动一时,舆论一片哗然,台湾各界尤其是法律界和媒体圈都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
身为本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当时尚未退出演艺圈且正处于事业巅峰期的谭咏麟本人却并未出面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而其所属的宝岛星梦娱乐有限公司也从未对外发表过任何形式的声明。整个案件就此沉默了下来,再没有更多的后续报道。 而事实上,作为当时台湾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谭咏麟在台湾的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已经持续多年。早在1983年时,台湾“教育部”就曾以所谓的“宣传负面榜样”为由禁止他入境;1986年和1987年的时候,谭咏麟分别因“非法入境”和被指控“贿赂”而被台湾有关部门拘留,并被罚款新台币20万元(相当于现在的50多万元人民币)。台湾当局还冻结了他数十万元的资产。 这些案件的背后其实有着复杂的人事和政治背景。
首先,需要提到的是,自1983年起,香港艺人赴台举办演唱会必须申请特殊表演许可证,审批过程极其严格,甚至到了极为奇葩的程度——比如,当时的艺人如果姓“李”的话,那无论名字有多长,都必须将名字缩写为“李家”才能办理演出手续;而如果在港已有名气但还没红到“无可替代”程度的艺人,基本上都会被拒签。
当1984年底时谭咏麟终于得以成行,并在台北连开十场个唱的时候,他的演唱会被安排在了戒备森严的“军营俱乐部”里,甚至连歌迷送花都不能太随意,因为政府特别规定只能送菊花,而且数量只能是双数,否则也得被打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