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谋杀和误杀的区别?
2018年,香港发生了一起“无头尸案”。 一位女住户回家以后,发现自己的卧室里有一具无头女性尸体。警方调查后判断,这位女士是遭人刺杀而死的,但是凶手究竟为什么要刺死一位无辜的女性呢!又到底将她的头颅藏到了何处呢? 这起案件被港媒报道后,引起了一片哗然。 而在案件发生之后的第54天,香港警方宣布破案:有嫌疑人因为压力过大主动向警方透露了信息,在大量证据面前,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杀人并毁灭证据的罪行。
2019年3月,香港又发生了一起“弃婴案”。一名母亲将自己刚刚满月的婴儿遗弃在大街上,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并通过DNA检测确定了这名婴儿的身份。然而,当警方联系上婴儿的家长之后,却发现这名父亲对妻子失踪一事完全不知情… …
随后,警方在调查期间发现,这户家庭的所有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不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最终找到了躲在一个出租屋里的母子二人,原来,这位母亲是因为害怕自己会被判死刑而逃跑的。
这两起案件,都因当事人的犯罪意图导致定罪困难,因此法院最终以“误杀”、“抛弃幼童”等罪名对其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