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靴子怎么塞匕首?
女孩靴子怎么塞匕首? 最近发生了一起女孩的闺蜜死于非命,而凶手却逃之夭夭的案件。据悉,在案件发生的前一段时间,女孩曾经和朋友们一起赌博,而她则输了很多钱。为了能够赢回来,她竟然偷出了家人的匕首,赌局之上,用匕首扎死了闺蜜,为了逃脱罪责,更疯狂的是,她还将自己的鲜血滴到了匕首上,然后把匕首塞到了靴子中,企图逃过警察的追查。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不管她的年龄多大,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女孩的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故意伤害,那么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如何区分呢?
两者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轻刑罪;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属于重刑罪。从本案事实来看,女孩故意伤害的故意明显,因为赌场作弊输钱而产生报复的心理,显然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其杀人故意十分明显。至于所使用的杀人工具,匕首本身并不是为了杀人,只是一时的凶器,并没有特定的指向性,可以认定女孩使用匕首作案,主观是故意伤害还是杀人,关键在于匕首是否具有特殊的指向性,即是否是为了实施杀人行为而准备。从本案事实看,女孩并没有杀人的意图,匕首本身也不是为了杀人而准备。
根据《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匕首,指带刺的直刃短刀,其刀身长度小于15厘米,或刀身长度相当于或大于15厘米且刀尖半径小于4毫米。而本案中,涉案匕首的刀尖呈锥型,不属《认定标准》中规定的“匕首”范畴,应按一般刀具认定。另外,如果是一般刀具,则本案属于故意伤害;如果这把刀是军用刺刀,则本案属于私藏枪支、弹药罪或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但这把刀到底是不是军用刺刀,需要鉴定。
法律观点一:只要女孩够14岁,即便属于故意伤害,但因杀害的是其监护人-母亲,因而罪责并不归于女孩。
法律观点二:虽然杀害的是母亲,但因母亲是女孩的法定监护人,因而为维护自己利益而杀害母亲,这一行为虽可理解,但触犯了法律。
法律观点三:女孩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然而其系未成年人,故而应由其监护人-父母代为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违法轻微,情节恶劣,人民法院经教育悔改,免予刑事处罚的,由民政部门收容教养。
第五十五条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羁押期间和在接受戒毒治疾、劳动教养期间,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公安机关将其送至父母或者监护人身边。
第六十二条 虐待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禁止用任何形式虐待妇女。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成员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