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孩何老师支教?
这似乎是一个并不复杂的问题,但近日,因湖北黄冈市黄梅县苏老师“支教”事件,引发了广泛争议。
据报道,今年2月,在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苏老师称他是2012年6月从湖北孝感市某学校辞职的,因为家庭原因,他去广州工作了一段时间,觉得不适合,后又选择回到教育工作。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2013年9月,他通过招考,到了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某学校任教。然而,在苏老师看来,他这种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鄂教人事9号文件要求,报考乡村学校的教师,需具有农村教学经历或农村教学志愿服务经历。2014年5月,国家正式颁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4—2020年)中指出,到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和城镇在职人员,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担任教师的工作年龄将分别提高到30岁和35岁。计划还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将会增加投入,来提高这些地区教师工资水平。
但苏老师认为,自己“没有农村支教经历”,不能报考黄梅县这家学校的教师招聘。为此,他四处奔波,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最终,这家学校仍以其无农村教学经历为由,拒绝录用他。
“我认为自己遵守了相关规定,按规定岗位招考。”面对外界的质疑,苏老师颇为无奈。他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自己大学一毕业就是以事业编身份,被分配在湖北省孝感市汉河区的一所城市小学工作,一直工作至2012年6月。2013年9月毕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一所城市小学兼职任教。所以,自己不存在违背9号文件“农村教学经历”要求的情况。
针对此,黄冈市人事局回应,9号文件是说大学毕业生要先在一定区域(一般地区)工作经历后才能考教师。但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法则更为具体: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也就是要具有相应的师范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争议背后,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缺少老师,许多农村中小学教岗长期面临无人报考的境地。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安徽省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4—2020年)》显示,在农村,省定目标为:2014年,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别不少于22.5万名和24.5万名,学校班额统一降至55人以下。到2017年底,城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分别不少于23万名、25万名和27万名,学校班额统一降至50人以下。
但从各地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着实令人怀疑。以安徽省灵璧县为例,按照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2014年该县乡村特岗教师规模必须控制在380名以内。如果减去定向培养的300名公费师范生,该县乡村学校还能自主招聘的特岗教师只有80名。按照灵璧县2014年教师公开招考简章规定,包括初中和小学特岗岗位110名。由于灵璧县2014年幼儿教师招生110名,如果这110名幼儿教师顺利毕业,也将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换言之,2014年灵璧县公开招考的特岗教师实际名额仅有20名。而截至目前,该名单尚无一人被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