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字五行属什么?
《说文·口部》“啗,食也”段玉裁注云:“凡与饮食之饮食皆谓之啗。周礼掌五飮之名:水、醴彝、盎齐、酎、酿。水、醴皆謂酒。又曰:凡饮六觞,二觞曰觯,三觞曰斝,四觞曰角,五觞曰弁,六觞曰爵。盖一爵再酳,三爵而罢,此言饮,则非酒矣……今人谓饮酒为喫酒,乃以喫代啗, 不知其始也。”
由此可知,最初“喫”是“啗”的通假字,只是读音相同而已;但不知何时开始,“喫”字取代了“啗”(dàn),并只用来表示“吃”的意思。据我所知,最早使用这个新意义的例子见于陆游《剑南诗稿卷八十二:书幽翠亭壁》中有“古来好事各爲传,公詩絶妙无人喫(同‘餑’)”句。
从陆游这首诗看来,他显然不知道“喫”的本义是“吃”,否则他不会将杜甫的诗歌用这么个怪词来指称。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这个字的呢?原来在宋元时期有个叫施肩吾的人写了一首诗名为《幽翠亭》,其中一句为“谁敎杜老喫詩去”(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五),“喫(tí)詩”就当作动词使用了。
此后“喫(tí)”便经常用作动词,而且多指“欣赏”“吟咏”等意,如元代刘秉忠《草堂雅集图记》中就有“有客説子美嘗作詩於此,衆客欲覩而不可得……或以为已喫(tí)去矣”的句子。到了明代,因为“喫”和“喫飯”的“喫(kēi)”发音相近,且二者都是入声字,很容易读混,于是有人便将两个意义不同的汉字合二为一,把本意为“啖”的“喫(chī)”写作“喫(kī)饭”。
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按今俗语多誤書‘飢’爲‘饥’。然‘饑’與‘飢’本兩字,後人以‘饑’訓飢,故‘饑’字亦作‘飢’,猶‘饑饉’之‘饑’也。而‘飢餓’之‘飢’不能改作‘饑’也。若‘喫飯’‘喫茶’則轉以‘喫’爲‘喫’” “按漢唐時無此語,宋人始有此語。蓋因宋時東北女真居處遼金故地,多以『喫』爲『喫』……自宋以來俗讀入聲,音近轉寫爲‘喫’耳……” 在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之间,北京等地的白话文逐渐普及,“喫”被作为“吃”的通假字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化,以至于到了今天“吃”与“喫”已经完全没有区别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