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海选是怎么选的?
“选角”这个概念可以再细分成很多小概念。 先讲大概念,电影电视剧这类在拍摄之前要做的事很多,制作方首先要确定要拍的片子是否通过审查,接下来才开始具体的选角工作。 选角的形式有很多种,最普遍的是委托经纪公司推举人选,由导演、制片人或副导演看艺人资料挑选演员;也有导演或者制片人在特定范围内挑中演员后,直接签下合同开拍。还有一些选择让编剧参与到选角的环节中来,比如《我爱我家》的编剧周梅森,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提到过自己写剧本时就已经为角色选了主演:“我可以告诉你们如何找到贾圆圆,我在写剧本时就把她设定好了,我就在北京地坛公园门口摆了个书摊,取名‘周梅森书屋’,并请人印制了我的名片——‘著名作家周梅森’,然后派我手下的人以卖书为名进行侦查,凡是买我书的,不管是不是作家、记者、编辑我都请他们签名,留个电话号码,最后我选中了一个叫刘星的女记者……后来我就把她培养成了我的女主角。”当然,这种方式也是比较少的。
我再讲讲小概念,就是在确定了主要演员之后,演员剧组还须进一步筛选演员,确定出演的演员名单。在这一过程中,演员间的角色分配、戏份多寡等问题都会浮出水面,经过协商,制作方和演员代表会最终敲定每个角色的演员人选。 除了这种大概念和小概念里的选角方式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选角形式。
有些剧组会先找到演员,让其试戏,如果演员适合这个角色,那么就会与其签约,正式定下这个角色;若演员试戏后不符合要求,则会给予说明,让其另选他人。 这种试戏的选角方式多在影视制作部门内部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