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妓生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刚好有点好奇所以去查了下资料,顺便整理一下发出来供参考~ 首先,“妓”字出现在中国古典文献中时,多指宫廷中的舞蹈女艺人(唐玄宗时期的乐舞群中有“太真妃子八十八人,皆国色天姿,优伶百戏之人不及也”;宋朝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也记载了“教坊乐工数百人都穿着红缎子衣服……”),逐渐延伸到民间,指的是表演歌舞的女子(“娟娟红拂二娇娃,似海棠枝上莺啼晓。”元末明初·杨讷《醉太平·妓》)。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妓”开始有了特定的含义——“娼妓”。根据明朝法律,“娼妓”分为官娼和私娼两种,官娼由官府统一管理,主要供达官贵人消费,而私娼则遍布城乡,多存在于民居之中。 据明代《吴县志》中记载,苏州有官娼十四家,分别位于阊门、盘门外、山塘街、桃花坞等地。这些官娼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庞大,有各种房屋100多间,甚至更多。
官娼除了卖酒卖艺外,有的还会从事特殊服务——卖春。比如位于北京西长安街的“燕京八大娼楼之一”的“丽景轩”,就“雅洁如士夫之居”,“楼头卖笑,以词曲谈笑相娱……稍迟,则素衫墨髻,行茶端壶,以清歌妙舞相调。” 至于私娼,则更加无处不在。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曾在他的著作中提到,即使在穷乡僻壤之地,也有娼妓。而且,这些娼妓往往还自带“流量”——“此辈少不得要妆扮几件绸绢衣裳,头上戴着金花,手内捧着歌扇,背后随着几个吹弹唱曲的人,一路嬉笑,哄拥将来。” 当然,无论官娼还是私娼,都必须从良,一旦丧失“从良”资格,就会被惩处。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妓生”这个职业属于封建社会“贱民”等级,但从古至今,“从良”总是充满期待地发生在这一行当里。元代杂剧就有描写“妓生”从良后成为官太太的事;明清小说中,也经常能看到“妓生”或“婊子”当上贵妇人的例子。 现代学者们通过研究认为,这种现象是因为“妓者,伎也,以其技艺故,得以乐人之所不能乐,故能得人之所欲而人不厌其求。”即使处于社会底层,他们也能享受到比其他职业更多的“特权”——诸如特殊的礼物、优惠的消费,以及来自官方的和非官方的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