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允许连任么?
谢邀~ 先泼盆冷水,特首基本不可能连选。 但是可以任内通过选举进行交接。 目前看来,特首的权力其实在逐步收缩(这或许也是政治平衡的一种)——以往特首作为行政长官有极大的权力,可以说一言九鼎,现在却需要在立法会中寻求支持;以前特首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准国家级干部”,现在的特首则被置于基本法的笼子里,许多重要政策要在事先告知立会后才能实施,而且必须经立会同意或批准。
在2014年7月举行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大会上,来自民选的立法会议员占全部205个提名议员的75%以上,来自其他界别的议员也达到总提名人数的80%。 由此看来,未来特首的任命很可能将更多取决于立法会的选择。而立法会通过什么方式和什么人产生,目前看还是相当模糊的。
总之目前的趋势是在一步步削弱特首的实权,同时保留其荣誉和地位。 如果将来立法会的运作确实能如基本法所设想的,那么特首就不太可能通过连续选举继续掌权了。因为连续选举意味着特首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反对党压力,这种政治上的不自由必然会阻碍特区政府作用的发挥。 (PS.关于特首的权限问题,可参考我之前的答案 香港特区为什么比很多大陆城市“干净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