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中介费一般收多少?
我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中介费是两个月房租,其中一个月租金抵了中介费,我付了10000元首付,中介说这是行业的规矩,我也认了。可是住了一个月之后发现房子各种问题,和中介交涉,中介以我已签署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只同意退还我1500元。我要求退中介费,可中介以中介费已经作为房屋保证金赔付给房东为由拒绝。
我现在已搬出,希望中介退还剩余的中介费并承担违约金,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应该按照怎样的流程去要回属于我的钱呢? 中介费本身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是由双方协商确定。 但不管怎么说,2个月的租金总额本来就是由买卖双方一起协商确定的,而且也要考虑到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费用(如税费、评估费等)以及支付给中介方的佣金。所以,如果交易成功,这个数额应属合情合理。 但本案的情况似乎不太一样。
首先,中介方在提供房屋信息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失误导致您对房屋状况产生了误解而造成了此次纠纷;其次,您与出租房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因出租方原因致使承租人无法承租该房屋的,出租人应当返还承租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押金、定金等。
如果是的话,那么中介费理应全部退还。 但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者出租方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则中介费恐怕难以全部要回。 当然,您也可以尝试与中介方进行再沟通,看看能否要回部分中介费。毕竟2个月的房租也不是一个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