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北京?
新房交付时一般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保基金); 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 物业管理费从收房之日起计算; 其他代收费,如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物业费预付金等。
1.房屋维修基金
2019年7月新建商品房开始执行新的交存标准: 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米)每平米60元; 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每平米120元。 房屋维修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鉴定和房屋公用部分、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外,不准挪作他用。
2.代办产权证的费用 买方需支付: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 卖方需支付: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佣金。 如果购房人全权委托中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还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
3.物业服务费 从收房之日算起,购房者就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了。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以及房子的面积来计算,多退少补。
另外,收房时如果发现装修质量等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或拆除、重做等相关责任,也可以要求退还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等。如果开发商拒不承担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