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连任几届?
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如果一个人代替一届总统或因副总统代替总统职位而当选总统,而又完成该前任总统剩下的任期,那么他又可以再当选两届;但如果他任完该总统剩下的一届任期,其时间超过两年半或更长一些时间,那么他就只能再当选一届。因此美国总统最多只能连任10年,杜鲁门、艾森豪威尔、约翰逊、尼克松、里根、克林顿、布什、奥巴马都连续任职两届共10年。罗斯福在1932年当选总统,在1933~1945年期间连任三届。在罗斯福离世之后,继任总统在1947年提出并推定了宪法修正案来限制总统的任期限定。
为了保证总统的权力、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树立了一个遵守宪法、尊重国会和法院等政府其他机构、不得连任超过两届的传统。直到二战期间这一惯例才被打破,罗斯福连任了4届,他逝世后,美国于1951年正式修改宪法,将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美国宪法本来并没有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之所以只有两届是因为华盛顿首开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