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美国寻人?
我们生活在美国这样一个大国中,人多车多、各种资源、信息应有尽有。有时一件小事做起来都会觉得非常麻烦和复杂。如果您需要寻找走失或失踪多时的亲人或朋友时,将会遇到怎样的难题呢?如果在中国国内有办法可以求助于媒体、警察、社区组织等等来帮助或协助寻找时,在美国,如果遇有此事、又该如何是好呢?
首先、当发现有人失踪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辖区警察局报案(报警),在美国有的警察局是 24小时工作的,有的不是。因此,如果在非警察局上班时间、应到最近的警署报案亭报案、警察会在15分钟内出警。在警察到来之前可先到警察局领取寻找失踪者(Missing Report)的表格,这样可以使报案的时间缩短并提高效率。一般警察局都会给报失踪案者几份“寻人启事”(missing posters),上面有报案者和失踪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和大概的体貌特征等信息,如有其失踪者最近的照片就更好。警察还会告诉和建议你如何寻找。
当警察接到失踪报案后,会问报案者一系列的问题、以确定是否为失踪案(Missing Case ), 有的只是外出(Away from Home)、有的可能离家出走(Run away)等。如果警察确定为失踪案后,会做进一步的调查。警察局一般会在本警区范围内调查、有时也会扩大搜寻的范围。如有线索时警察就会通知报案者,若在一定时间内毫无线索时,在有些警区警察是不会再进一步追查的。因此,如有特殊的情况应继续跟进或查询警察在如何追查。
当你把孩子交给保姆(Babysitter、护工、护理工等)时,你要保证孩子是在你委托的照看者的监护之下,有时孩子在监护人的监护期间失踪了,而当监护人报告你的同时已经超过了24小时、因此警察也不会受理。还有,当配偶、孩子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或在国外、或知道在哪儿而联系不上时,也是同样的情况,警察也不会受理。这都是他们的规定和制度,有时无法和警察争辩什么。
当警察确定是失踪案并做了调查时,就会把报案信息输入到联邦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中心系统(NCMEC 系统)。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中心(The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 简称NCMEC。该中心是一个非盈利机构,创建于1984年),他们收集全国各地输入系统里的信息后会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介发出寻找失踪儿童或成年人的消息,有时通过“琼.贝尔斯(John & Emma Belk Boland Act)”儿童寻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搜寻(儿童寻人标志俗称“安伯寻人标志-AMBER Alert”)。有时也会在各种寻人网站上发表,或印制传单到各地分发,他们可动员全国的家长和社区成员参与搜寻失踪者。NCMEC系统还会调动其他机构共同参与搜寻。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国防部、各警区、各种媒体和其他非盈利机构等等。他们还提供有关犯罪信息和预防犯罪的知识、为家长预防孩子失踪提供咨询和建议等。
还有一些寻人网站,如:全球寻人网站(Global Missing Children Assistance Group)是一个国际性的非盈利机构,它是由志愿者管理的网站。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被诱拐、伤害或谋杀、通过发布信息到互联网上让所有人来帮助寻找。他们也与NCMEC系统协作。
另外,如遇儿童被诱拐(Child Abduction)、有的警察局设专门的部门(冷案组)来负责追查。
通过以上寻找,如遇有寻找到了失踪者(通常失踪者逃之夭夭是不想让人找到)时,如孩子找到了时警察就会把孩子送回到家长处,如果成年人找到了时,警察会和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后续问题。
当上述办法找到“死胡同”时,在美国还有两种方法来追查和寻找失踪者,一是到“私家侦探社”聘请“私家侦探”来寻找;二是到法院申请法院令和通过法庭来寻找。到这两处需支付费用,通过法庭有时花费较大。在这里介绍给大家以备参考。
在美国寻人是一件“苦差事”,需要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和各方面的人脉资源。希望不会遇到这类麻烦事,万一自己或家人朋友遇上时,希望上述建议能给予一些帮助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