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演唱会人多猥琐?
我也有过类似经历…… 那是2016年5月份,我喜欢了蔡徐坤三年(现在仍然喜欢),正逢他刚刚火起来的时候。因为是在当地看唱跳表演,所以粉丝特别多,男女老少都有,人山人海。
当时我跟我妈一起去看的,刚开始还有秩序,但是到后面就混乱了,有人挤过来,有人推搡,大家都想靠近一点。当时人很多嘛,我就排着队,跟着人群慢慢往前面挪动。但就是这样,我也只是离舞台有两米距离了而已,而周围都是这种两米距离的情况。
于是,一个想法在我心中萌生——偷窥! 我不是特别粉蔡徐坤,所以我并没有像其他粉丝一样激动澎湃,而是用一种平静而认真的心态,思考这个偷窥行为。 首先,这没有人身威胁(毕竟在茫茫人海中,警方破案率不可能那么高);第二,这是属于自诉案件,只要我不说,就没有人知道;第三,如果报警,最多是治安处罚,影响不至于太坏;第四,这是我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不存在教唆、聚众等情况,没有严重到必须一起受到惩罚的程度..... 最后,我做出了选择:去看蔡徐坤的现场演出! 那天晚上,我跟我妈看完演唱会后,在回去的路上,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刚才我看到你和一群不认识的年轻女孩围在一起,还在人群中不停地窜来窜去,你到底干什么呢” 我支支吾吾地撒谎道:“我在找位置呢”“你的近视度数又加深了吗?” “没有啊……” 然后,我又编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话:“……我刚才是不是不小心丢了点东西,在原地寻找?”
我妈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别废话了!快给我说说,你这近视多少度了?” “四百度…”我小声地说。 “四百度还戴隐形?” “嗯……” “你去看看眼睛吧!” “好。” 第二天,我就去配了一副新的眼镜。 现在想起来,依然觉得后怕。假如那天晚上,我对我妈撒的谎再多一点,或者她没有怀疑我,又或者其他人没有阻止我继续向前,我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吗?我不知道。
也许,我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而是因为我的偶像曾经也受到过网络暴力,被误解、被诋毁,所以我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但我想说的不是说,遭受网络暴力的明星就应该被同情或理解。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有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权利(在法律范围内的),而网络暴力正在一步一步地把人推向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