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陪产假是带薪吗?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延长产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15天。 也就是说,在现行政策下,在北京男方是有15天的陪产假或护理假可以休假的!而且这15天也是带薪假,用人单位需要向职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如果单位已经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劳动者发放了工资,那么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了。
除了上述规定以外,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男女双方各自的产假或者陪产假天数,这种情况下就以合同约定的为准。需要注意的是,不论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了,只要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无效条款,劳动者依然可以正常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
同时因为生育津贴属于社会保障待遇,具有补贴性质,所以即使公司给员工交了生育保险,最后该报销的费用还是由基金支付,个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