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五行如何应用?
这个问题其实很大,我尽量精简答案。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行”这个概念是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表示运动的含义。因此五行这个概念指的是五种运动的状态或者说五个运行的过程(可以理解为状态-过程二元组)。这五点就是木火土金水。 为什么是这五样事物而不是别的呢?因为这五类事物的产生与发展规律是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得到了最为清晰阐释的。它们分别代表了对立统一中的五种物质形态:
1. 木:生长、生发;
2. 火:燃烧、温热;
3. 土:承载、化育;
4. 金:收敛、肃降;
5. 水:滋润、向下流动。 这五类物质的形成和它们的特性是完全对应的。比如说水是向下流动的,因而它具有滋养万物的特性,而火是向上的,具有蒸腾的特性。而金则是由土中升起来的,因此我们常说“金生于土”,并且有了土生金的意思。而这五物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关系,我们可以用“相生相克”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
生:金生水——金性温润,含水气,能生养万物; 水生木——水有养育作用,树木的生长需要水; 木生火——“木”有着蓬勃向上,迎接日出朝阳的性质,而火是向阳的。故“木生火”; 火生土——火的温暖使土地融化,滋生植物; 土生金——金需要存在于土中,且需在土中提炼。 “克”: 金克木——金性坚硬,能将木制折; 木克土——林木茂盛,土壤不稳固; 土克水——土有储存水分的作用,可浇灌植物; 水克火——水性阴柔,可灭火; 火克金——火能使金属熔化。
当然,这里只列举了五行的对应关系,没有讲明它们存在的条件以及彼此影响的机制等等问题。这些都在《周易》之中有着详细的论述。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再写一写。 最后,之所以提出“刑冲合害破”这七种关系是因为古人发现这七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同类事物之中(比如月令往往体现着“合”“冲”“刑”),并且会对事物产生影响,因而用这七个词语作为记述与分析的符号。这七种情况并没有明确的属性分配,它们的出现是有概率的。因此不能说“相生”就一定好或者一定坏,只能说在某种情况下“相生”有利,在另一种情况下“相生”受到阻碍。同样,“相克”也是一样。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进一步阅读,建议参阅《说文解字》《尔雅·释言》和《易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