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犯罪原因?
说几个人的吧,可能不够全面! 第一个,吴秀波。这个应该没有人反驳吧?本人非常喜欢波叔的作品,《黎明之前》、《上海滩》等等,演技毋庸置疑。但是2010年因为涉嫌猥亵他人被刑事拘留,虽然事后证明是诬陷,但事件本身反映出的问题让人深思。
首先,娱乐圈的潜规则一直被人们所诟病,这次的事件也许能管中窥豹,知道圈内一部分人的生存状态。相信任何一个人在遇到这种“飞来横祸”时都内心崩溃,想着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演戏,莫名其妙被一个流氓指认强奸未遂(据说是因为戏约),简直是晴天霹雳!
在监狱里度过几个月后证实清白了,可人生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阴影终其一生都在身后紧紧跟随。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还有一个就是李代沫,唱过《我爱你中国》、《地心》等歌曲。2014年因吸毒被抓,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出来以后依旧出演节目,唱完歌以后台下掌声雷动,不少人眼泪汪汪。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还有徐峥,当年“流氓兔”的形象还历历在目,没想到最后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吸毒。虽然事后积极悔过,多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宣扬正能量,但吸毒这一事实永远不能抹去。作为公众人物,吸完毒以后还公然在媒体前亮相,这心理是何等的强大! 以上几人都是娱乐圈比较著名的劣迹艺人,而我认为造成他们犯罪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作为公众人物,本应起示范带头作用,可他们却自甘堕落,以致于行为越轨,沦为罪犯。这不能不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