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主办方指的是谁?
谢邀! 首先,从词义上解释一下“主办”和“承办”的区别。 “主办”意味着“决定举办”,通常指活动的策划、组织等主体工作。而“承办”则是“负责办理”的意思,侧重于具体事项的执行。 回到题主的问题来,“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是对于同一个事件的两个不同角度的称谓。就像电影的制作人员中,有制片人(公司)、导演(执行)、编剧(创意)等等,他们虽然各司其职,但最终成果都是属于“制作单位”。同样地,一场演唱会的成功举办需要各个部门的分工协作,最终由“主办单位”总体负责,并作为对外的责任承担主体。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事务的执行落实,在具体事项上发挥关键作用。
现在,我们知道了“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的关系,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是,演出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定位。 根据目前国内的普遍情况,演出组织者(即“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大多同时具备两个属性——既可能是演艺机构的“商家”,也可能是政府部门的“机关”。于是我们就看到,在商业演出中,企业为了吸引顾客,力图把节目安排得精彩纷呈;而在政府活动中,出于政治需要的考虑,“节目单”则可能变得平淡无奇。但无论形式如何,核心内容都是通过表演者(演员、歌手等)——“形象代言人”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特定的信息。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政府部门,其最终的目标都是实现自身组织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
当然,也有少数情况只具有其中一种属性的参与者,例如纯政府性质的公益性演出,或者纯商业性质的演出项目。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项目都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在市场中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