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牛蛙香港违法吗?
看到很多答案都是法律层面,或者生物进化方面的(比如蛙类是否属于野生动物) 但我好奇的是另一个方向:为什么香港会禁止食用野味(《野生动物(管制)条例》)呢?因为该法规第二条 就明确列出了哪些动物算是“野生动物”; 而牛蛙显然不属于这一范畴啊——牛蛙是外来入侵物种(当然,现在也已经在我国自然水域有定殖了),但是作为食品在绝大多数地区都是有合法来源的、经过检验合格的。
我曾在广东某地吃过牛蛙,店里服务员很热情的介绍这是“进口牛蛙”,“来自泰国/越南”等等,店里的牛蛙是经过检疫的、可以吃的,让我印象深刻。后来回到北京吃牛蛙,也说好是来自南方的野生牛蛙……所以这应该算是有合法来源,正常检验检疫的肉类。 为什么在香港要禁食这种“进口牛蛙”呢? 因为该法第三条 就明确了禁止提供野生的,或可能受感染的野生动物做食物! 所以我的问题就是,这里说的“野生动物”难道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或者说,如果是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养殖的野生动物,就不算“野生动物”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