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助养非洲儿童?
之前写过的,稍作修改 最近微博上开始了#救助被拐儿童#的话题讨论,看完不禁唏嘘不已。 就在刚刚过去的9月1日,我国正式取消了收容教育这一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逮捕后,除无法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外,均应进行讯问,即“羁押必要性审查”。
法理上,被拐卖儿童与失踪儿童的家人有权报案,要求警方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是现实生活中,被拐卖的孩子已经长大。20多年前,在老家发生过一件真实版的「人贩子拐走小孩交给父母认亲」的事.... 小时候家里住在村子里,附近有个池塘经常有人跳水自杀,也有孩子在里面洗澡。记得那年我五岁,和邻居家的小伙伴在池塘里玩,突然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们面前,他穿着一身运动装,戴着墨镜,头上还绑着绷带(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
他说自己的孩子是某中学的,在玩的时候不见了,问我们有没有看见他,我们当然说没有。可是他却拿出了一个纸包,里面是我们的玩具手枪,还有两颗糖果,他说是他孩子丢失前的东西,我们肯定没见过他的孩子,于是否认了。
后来他拿出5块钱酬劳让我们替他买点吃的,我们说爸妈不让我们在外面买零食吃,但他坚持要给,而且态度很坚决。 我们回到家里,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父亲听了之后脸色瞬间就变了,他让我们带着那个人去找我们村里的警察(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怕,那个警察可是个流氓),我们把这个人带到警察那里,刚进门,这个猥琐的男人就说要上厕所。
于是我们在门口等了他好久,期间邻居来找我们说他的自行车放在我家院子里,然后我们就进院子看他是不是真的在骑车(因为之前偷井盖的事情我们也怀疑过他),结果一看,真的在车棚里骑摩托车!!!!!!!!!
这个人果然有问题,我们立刻跑回警察局报告。 后来的事情就模糊了,听说这个人被带走后一直不停地忏悔,说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做了错事云云....而他的孩子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