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次吸毒怎么处理?
2019年之前,香港对毒品的刑事管控较松。因此虽然禁毒法规较内地更加细致和宽松(例如将“非法持有”改为“无合法理由持有”),但惩处相对而言也比较轻微——除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外,最高可判处罚款5万元以及有期徒刑7年。但是2019年《禁受药条例》修订后,法律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大大加强。
根据该法第34条规定,任何人均须遵守《麻醉药品管制令》及《精神药物管制令》。违反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10年;再犯者可被判终身监禁。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扩大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范围,把过去“持有”改称为“拥有”“接受”“取得”或“持有”含任何剂量、类型或形态的毒品或任何毒品衍生物质,均构成犯罪。
该法还增加了新的毒品犯罪类型,包括:制造虚假文件以取得毒品或毒品相关物品;向外国人出售毒品或毒品相关物品;在公共场所展示有可能使人误以为该等有毒品或毒品相关物品的标记、标志或符号等,意图使他人视该等有毒品或毒品相关物品为毒品或毒品相关物品的行为。 另外,新法还把过去某些罪名中的“可致人成瘾”修改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从而扩大了这类罪行的打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