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在五行属什么?
1.《说文》 【卷八】【尸部】 馀吾,古文余也。一曰馀,食余也。从反耳。
“餘”,甲骨文写作 “”、“ ”。金文中作“”、“ ”或“ ”。小篆作“ ”“ ’ ”,“’者后世多用‘余’”(《说文》)。
“余”字是“餘”字的本字。上列诸形,可以看作两个字的初文;下左之形,则兼表“馀”的声符。
根据《说文》的说法,“余吾”二字的字形皆与耳朵有关,那么二者是不是同字呢?答案是肯定的——甲骨文的“ ”和“ ”都是双耳形状,而且两字一般互训,因此它们就是同一个字,表示的是人的耳朵形象。
“余吾二字古通用(此据段玉裁之说),故许于余下引‘以予口腹’语於吾下引 ‘以其与穀不浊’,亦谓其一字也”(《说文解字叙》)。也就是说,这两个字的本义都指人耳,后来“因人以为耳,又因耳以为计问之词, 所以叚余为吾矣"(《说文》)。于是,“余吾”就成了古今字的关系了:上古以“余吾”对言,后代多以“余”代之,形成同音通假关系。
不过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上文所说“許于余下引’ 以予口腹'語於吾下引`以其与穀不濁'”中的引文并非出自《说文解字》(因为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成书是在《说文解字》之后,而《说文解字》本身已经失传,现今所见版本多为清人所辑),而是清人徐铉所辑之《说文解字》,其所引文字略有不同。 2.《周礼·地官·泉府》 凡民之贷也,受息焉,而上率三十之利。 郑玄 注: 上率,谓令民输息,以三十计,而官收二也。
贾公彦疏:“云上率三十者,言泉府受民之贷,使令输息,计其息以三十为率。” 3.《汉书·张敞传》 君前为京兆,民有自杀父母者,君不能禁,何也?” 对曰:“窃见丞相属陈翁仲教臣:‘事亲则孝,事君则忠,朝廷则顺。’以此训化庶众,咸共规行,无所偏废。今众人逢乐相诱,酒间鼓吹,衔杯醉豫,肆心、纵欲,当此之时,不可与本谈道。今君诛罚不治,故众邪群聚。如欲禁之,真所谓防火徙薪。若不禁,可谓焦上治毛。” 元帝罢朝,语丞相魏相曰:“彼各有所守,吾孰敢犯乎!”
4.《晋书·桓温传》 时大司马桓温镇南州,以温为司马,委以心膂。温既受命,便求重镇,乃除江州刺史,西讨成汉。未发,又征为徐州刺史,领兖州刺史。顷之,又拜荆州刺史,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六州军务。温每拜职,常要绝重镇,然终不出都邑之间。 5.《南齐书·王俭传》 世祖甚器赏之;时帝幸南苑,见俭曰:“卿才学如此,而为吏部郎,皇朝失人才矣。”俭因荐褚渊、袁粲等数人自代,并荐竟陵王子良、南海太守孟畅、国子博士王俭等,皆补侍中,转司徒左长史,寻迁丹阳尹,仍领原任官。
6.《宋书·谢灵运传》 又上书自讼曰:“臣少承家业,习诵经典。虽闲习典籍,多涉辞义,而鄙陋之姿,实无儒学。自蒙恩袭封,出专一郡,抚和蛮夷,绥静邦族,虽尽忠力,而功绩无闻。陛下拔臣于戎隶之中,授臣以方伯之任,奉命欣然,思展所具。然愚蒙不敏,恐终罔效。是以猥蒙朝恩,复得领监。伏念臣性不柔惠,素无懿行,内怀拙直,外乏机巧,此非执宪所察者也。若蒙明诏,俯垂采录,使臣身没之后,赐以嘉名,实万斯愿……至于东田之构,聊以寄遐想于云林,聊以寓虚名于朝野。但以时方艰迫,恐劳圣虑,遂不遑营立,而臣草创犹存。至若雕墙垩垣,丹楹刻桷之类,虽经前朝特加检括,事不相接。而臣忝居藩任,辄已刊削殄灭,悉无遗一尺一片。乞下明敕,使臣身死之后,依此施行。” 7.《魏书·高允传》 高宗每临朝,叹曰:“人之患,在于不能自知。以朕不知豫章,几用万计,可谓识之未善。”乃征允,访以政道。允奏议及论议二百七十三条。
8.《隋书·李德林传》 李德林表曰:“臣闻尧舜之道,谏诤为先;汤武之兴,弼违在始。况天下之众,庶类非一,九服之广,带川涵谷,必假聪听之明,仰纳献替之举。昔在周室,伯氏赞武,鲁国正谏。自兹厥后,惟其管窥,莫能逮及。汉氏之初,光武定洛阳,登魏县,遣使巡风,求谋臣策士。吴公、朱浮之徒,陈说时宜,于是采其谋猷,参以己见,是以兴师荡定,克定海内。光武之后,汉家中兴,皆赖明德君子,匡救失道,故能光宣令德,延祚多年。魏文帝初受禅,公卿大臣咸言武帝应天合道,文昭武烈皇帝承天顺民,宜正尊号。文帝谦让,未肯即位。魏明帝即位,年始八岁,曹爽秉政,欲阿意顺旨,乃矫宣帝旨,推让前帝,然后即真。由此言之,君臣之际,义同父子,进谏之言,或逆龙鳞,人主虚己以待,所以永保天禄,享国长久也。” 文帝览而嘉之,赐物五百段。
9.《旧唐书·李峤传》 峤性忠直,不矜不伐。自以才高于宰相郭元振,而元振一见甚礼,遂结忘年之交。及中宗在东宫,峤为太子少保,与左庶子姚元之本不相平,元本诬告岐州刺史杨玄价私赂荆州长史郭元振以求入相。中宗使御史就按之,元振坐流窜,玄价亦贬官。峤闻之,叹曰:“吾尝谓为政有四,政如在身,吾未见也。身不在政,而政仍在身,吾始谓行之难,今乃知行之易。”
10.《明史·刘健传》 刘健,字希贤,南昌人。成化二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户部侍郎,累进尚书。弘治九年,拜谨身殿大学士。十一年正月,武宗即位,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