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都是哪些公司的?
李宇春签约的天娱公司,是个什么公司啊 这么垃圾! 根本不为艺人着想,就知道压榨! 本来春春是不打算续约的,但是天娱逼迫她签短期合约(就是如果明年春季演唱会销量不好就滚蛋的那种),春春碍于情面(她们当年一个小组的)只好签了。 我春春现在可是超女里人气最高知名度最广的,凭我的才华和魅力,什么大牌跑不掉的,你们这些糟蹋我形象毁我前途的垃圾公司,等着瞧吧!
周笔畅的乐华娱乐公司,这公司也是一肚子坏水。 笔笔去美国集训前和唱片公司签约,后来由于某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于是公司以违约要起诉笔笔。 更可气的是后来公司还委托某律师所替其追讨赔偿款,律师所则发函给本所,要求协助调查取证并收集相关证据……(详见所发邮件)。 这种垃圾公司,祝你早日倒闭!
张靓颖的少城时代,也是个糟蹋人的地方。 为了逼靓颖续签合同,在2015年1月3日突然发声明,揭露双方谈判细节,称因价格问题合同未能如期签署,现合同期满后(12月31日),公司决定不与靓颖续约。 还公布所谓“靓颖工作室”工作人员发给该公司的邮件及附件,邮件提到“希望今天可以确定不签”、“希望不要拖拖拉拉”…… 真是无耻至极!
以上三个只是我随手挑的几个例子,每个明星背后都有无数让人吐的血泪故事,每一个成功背后的心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作为一个偶像,他们必须承受超越普通人很多倍的流量和压力;作为商业包装产品,他们身上凝聚着无数人血与汗的结晶。 我们仅仅因为我们喜欢他们,就应该为他们付出一切吗? 不,我们不该为他们的失败负责,也不该为他们的人生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