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儿童舞台剧?
“儿童舞台剧”这五个字在行业的标准定义里,其实存在一定的歧义——它是一个总称,涵盖了以戏剧形式演绎故事的各类型作品、以及以舞蹈、器乐为主的作品;其中大部分作品以表演为主,少量作品以展现作品本身的艺术性为唯一目的(一般称表演艺术剧院)。 但如果仅仅如此界定的话,“儿童舞台剧”这一词似乎缺少了一定的针对性,因此我们在行内习惯以另一个更准确的词来指代这类作品——“少儿戏曲”或“少儿话剧”。 当然,“少儿戏曲”和“少儿话剧”也存在着交叉,一部分儿童舞台剧同时兼具两者属性,如传统故事改编的戏剧。而另一部分则是纯粹现代作品,以青少年作为故事主体或主要受众。前者需要更多的传统艺术功底,后者则需要掌握当代叙事方式和表现技能。但不论如何,这两类作品的本质都是为了满足青少年的审美需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儿童舞台剧”还是“少儿戏曲”“少儿话剧”都是我国实行艺术分类制度后确定的名称,这种分类制度的根源来自于文化管理部门对艺术作品从事商业经营所要求的“资质”审核——只有具备一定艺术表演水平或者达到规定比例的人才(剧团)才有演出的资格,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这种分类制度下产生的作品,其商业性和艺术性都得到了保障。但也因为这样,一些优秀的戏剧作品可能无法被划分到“儿童舞台剧”的范畴,而失去了在青年人群中传播的机会(虽然它们依旧拥有庞大的未成年人观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