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字,从文字学上看,甲骨文、金文的字形,像用刀革制的器具的样子;而小篆的字形,则像把皮革覆盖在刀上并加以缝制的样子;楷书的字形,则是根据小篆的形状,进行简化后书写而成的。可见,“革”字的字形,是表示制作皮革的工具,而且这种工具,应该是一种狭义的刀具(即削制皮革的刀)。
“浣”(huan)字的原始读音是“wàn 或 wùn ”,后来才简化为“huǎn”。 在《康熙字典》中,“浣”共有七个义项和两个俗体: 一、“澣”的通用词形; 二、从水,免声。「谓洗濯也」; 三、从水,完声。「去衣曰澣,去血曰浣。亦作澣」; 四、「治丝也」「取丝沤於水中以治之。
“橘”字,从木、从巨,《说文》释之为“树似橘,作轮文。象形也”(段玉裁注:今俗作橘);“枳”字,从木、从只,《说文》释之为“橘属,有刺者也”(段玉裁注:《吕氏春秋》谓之枳实,此枳字之正体也)。 可见,“橘”和“枳”在古代属于不同的植物,二者是有区别的。而且,“橘”无刺而“枳”有刺。